本专题涉及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有61条。
国际标准分类中,气体检测要求涉及到环保、保健和安全、报警和警告系统、空气质量、医疗设备、特殊工作条件下用电气设备、体积、质量、密度和粘度的测量、防护设备、输电网和配电网。
在中国标准分类中,气体检测要求涉及到环境监测仪器及其成套装置、、工业防尘防毒技术、生产环境安全卫生设施、气体介质与放射性物质采样方法、医用电子仪器设备、物质成份分析仪器与环境监测仪器综合、劳动防护用品、其他物质成份分析仪器、环境保护设备。
国家质检总局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GB 12358-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
德国标准化学会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DIN EN 50676-2020 用于制冷剂气体检测和浓度测量的电气设备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; 德文版 EN 50676-2019
DIN EN 50545-1-2017 在停车场和隧道中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.第1部分:一氧化碳和氧化氮的检测和测量的一般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
DIN EN 45544-1-2015 工作场所空气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浓度测量和直接检测用的电气装置.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;德文版本EN 45544-1-2015
DIN EN 45544-2-2015 工作场所空气. 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检测和直接浓缩测量用电气装置. 第2部分: 暴露测量用仪器的性能要求; 德文版本EN 45544-2-2015
DIN EN 45544-3-2015 工作场所空气. 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检测和直接浓缩测量用电气装置. 第3部分: 通用气体检测用仪器的性能要求; 德文版本EN 45544-3-2015
DIN EN 50545-1-2012 在停车场和隧道中的有毒气体和可燃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.第1部分:一氧化碳和氧化氮的检测和测量的一般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.德文版本
DIN EN 50271-2011 可燃气体,有毒气体或氧气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.使用软件和/或数字技术的仪器要求和试验.德文版本 EN 50271-2010
DIN EN 45544-3-2000 工作场所空气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浓度测量和直接检测用的电气装置.第3部分:在限制值之上用于测量浓度的装置的性能要求
DIN EN 45544-1-2000 工作场所空气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浓度测量和直接检测用的电气装置.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DIN EN 45544-2-2000 工作场所空气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浓度测量和直接检测用的电气装置.第2部分:在限制值范围内用于测量浓度的装置的性能要求
河北省标准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DB13/T 2820-2018 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上位机信息处理功能要求
山东省地方标准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DB37/T 2641-2015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多气体测量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MNOSZ 3352-1956 矿井下空气管道气体处理要求,检测
日本工业标准调查会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JIS T80601-2-55-2014 医用电气设备. 第2-55部分: 呼吸气体检测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特殊要求
英国标准学会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BS EN 50545-1-2011 停车场和隧道内毒性和可燃性气体探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.一氧化碳和氧化氮探测和测量用通用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
BS EN 50194-1-2009 家用易燃气体检测用电气设备.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
BS EN 50271-2002 检测和测量可燃气体、有毒气体和氧气的电气设备.使用软件和/或数字技术设备要求和试验
BS EN 61779-3-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装置.指示空气中甲烷含量达到体积分率为100%时I组装置的性能要求
BS EN 61779-2-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装置.指示空气中甲烷含量达到体积分率为5%时I组装置的性能要求
BS EN 61779-4-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装置.指示低爆炸极限达到体积分率为100%时II组装置的性能要求
BS EN 61779-1-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装置.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BS EN 61779-5-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装置.指示体积分率达到100%时II组装置的性能要求
BS EN 45544-2-2000 工作场所空气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检测和直接富集测量用电气设施.极限值区域中浓度测量用设备性能要求
BS EN 45544-3-2000 工作场所空气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检测和直接富集测量用电气设施.大大超过极限值的浓度测量用设备性能要求
BS EN 45544-1-2000 工作场所空气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检测和直接富集测量用电气设施.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BS EN 50241-1-1999 可燃的或有毒性的气体和蒸气的检测用开路仪器规范.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BS EN 50241-2-1999 可燃的或有毒性的气体和蒸气的检测用开路仪器规范.可燃气体检测用仪器的性能要求
BS EN 50194-2-2006+A1-2016 家用易燃气体检测用电气设备.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
BS EN 50271-2018 检测和测量可燃气体、有毒气体和氧气的电气设备.使用软件和/或数字技术设备要求和试验
法国标准化协会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NF C23-571-2010 可燃气体,有毒气体或氧气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.设备用软件和/或数字技术的要求和测试.
NF C23-541-2-2005 可燃或毒性气体和蒸气的检测用开路仪器规范.第2部分:可燃气体检测仪器的性能要求
NF C23-541-1-2005 可燃或毒性气体和蒸气的检测用开路仪器规范.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NF C23-560-5-2005 可燃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.第5部分:指示气体的体积百分率最大为100%的II类设备的性能要求
NF C23-541-1/A1-2005 可燃或毒性气体和蒸气的检测用开路仪器规范.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NF C23-558-1992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电气仪器.煤气含量最高可达 100% 的 Ⅱ 组电气仪器指示的性能要求
NF C23-557-1992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电气仪器.低于爆炸极限的沼气含量最高可达 100% 的 Ⅱ 组电气仪器指示的性能要求
韩国标准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KS C IEC 61779-5:2003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·测量的电气装置.第5部分:2组装置指示煤气达到100%时的性能要求
KS C IEC 61779-2:2003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·测量的电气装置.第2部分:1组装置指示空气中甲烷含量达到容量的5%时的性能要求
KS C IEC 61779-1:2003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·测量的电气装置.第1部分: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
KS C IEC 61779-3:2003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·测量的电气装置.第3部分:1组装置指示甲烷含量达到空气容量的100%时的性能要求
KS C IEC 61779-4:2003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·测量的电气装置.第4部分:2组装置指示低爆炸极限达到100%时的性能要求
澳大利亚标准协会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AS/NZS 61779.1-2000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器设备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欧洲标准化委员会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EN 45544-3-1999 工作场所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检测和直接浓度测量用电气设备.第3部分:用于测量远大于极限值的浓度的设备的性能要求
EN 45544-1-1999 工作场所环境.有毒气体和蒸气的直接检测和直接浓度测量用电气设施.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国际电工委员会,关于气体检测要求的标准
IEC 61779-3:1998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:I类设备(指示空气中甲烷的体积百分率最大为100%)的性能要求
IEC 61779-1:1998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: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
IEC 61779-4:1998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:II类设备(指示体积百分率最大为100%低爆炸物极限)的性能要求
IEC 61779-2:1998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:I类设备(指示空气中甲烷的体积百分率最大为5%)的性能要求
IEC 61779-5:1998 可燃性气体的检测和测量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:II类设备(指示气体的体积百分率最大为100%)的性能要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