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标准《眼面部防护 强光源(非激光)防护镜 第1部分:技术要求》由TC112(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,TC112SC1(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会)执行,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。
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、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、太仓市锐杰实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。
主要起草人商景林 、郭德华 、童遂放 、龙显淼 、孙彩英 、毛志康 。
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:ISO 12609-1:2013。
采标中文名称:人和动物美容医疗用强光源防护镜 第1部分:产品要求。
标准号: GB/T 38696.1-2020
发布日期: 2020-06-02
实施日期: 2020-12-01
标准类别: 产品
中国标准分类号: c73
国际标准分类号: 13.340.99
| 13 环保、保健和安全 |
| 13.340 防护设备 |
| 13.340.99 其他防护设备 |
归口单位: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执行单位: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主管部门: 应急管理部
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:ISO 12609-1:2013。
采标中文名称:人和动物美容医疗用强光源防护镜 第1部分:产品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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