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标准《智慧城市 数据融合 第4部分:开放共享要求》由TC485(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,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(通信)。
主要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、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、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、中国电信集团公司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、智慧神州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。
主要起草人贾雪琴 、臧磊 、蒲菊华 、崔昊 、王琦 、胡媛 、张博钧 、李赟 、封顺天 、毛峻岭 、袁媛 、秦永辉 。
标准号: GB/T 36625.4-2021
发布日期: 2021-04-30
实施日期: 2021-11-01
标准类别: 方法
中国标准分类号: L70
国际标准分类号: 35.240.01
| 35 信息技术、办公机械 |
| 35.240 信息技术应用 |
| 35.240.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|
归口单位: 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执行单位: 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主管部门: 工业和信息化部(通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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