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标准《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7部分: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》由TC118(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)归口,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。
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协会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。
主要起草人何平 、徐大军 、吴忠祥 、邢小茹 、王苏明 、唐本玲 、李金霞 、朱珈 、麻丽丹 、郭栋 、石雨婷 。
全部代替GB/T 15000.7-2012
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:ISO 17034:2016。
采标中文名称: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。
基础信息
标准号: GB/T 15000.7-2021
发布日期: 2021-04-30
实施日期: 2021-08-01
全部代替标准: GB/T 15000.7-2012
标准类别: 基础
中国标准分类号: A00
国际标准分类号: 01.120
| 01 综合、术语学、标准化、文献 |
| 01.120 标准化总则 |
归口单位: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
执行单位: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
主管部门: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
代替以下标准
全部代替 GB/T 15000.7-2012
采标情况
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:ISO 17034:2016。
采标中文名称: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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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ICP-M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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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温交变试验箱 TEM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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