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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4015.3-2021  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 第3部分:梯次利用要求

GB/T 34015.3-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:梯次利用要求

发布时间:2025-09-18 00:00:00

中析研究所涉及专项的性能实验室,在GB/T 34015.3-2021 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:梯次利用要求服务领域已有多年经验,可出具CMA和CNAS资质,拥有规范的工程师团队。中析研究所始终以科学研究为主,以客户为中心,在严格的程序下开展检测分析工作,为客户提供检测、分析、还原等一站式服务,检测报告可通过一键扫描查询真伪。

国家标准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:梯次利用要求》由TC114(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,TC114SC27(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)执行,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。

主要起草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、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、哈尔滨巴特瑞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、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超威创元实业有限公司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、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。

主要起草人赵忠松 、余海军 、张铜柱 、孟祥峰 、王冠 、孔智明 、谢英豪 、魏玉宇 、杨续来 、区汉成 、赵小勇 、任山 、李荐 、李爱明 、李长东 、刘波 、李靖 。

基础信息

标准号:  GB/T 34015.3-2021

发布日期:  2021-08-20

实施日期:   2022-03-01

标准类别:  环保

中国标准分类号:  T01

国际标准分类号:   43.020

43 道路车辆工程
43.020 道路车辆综合

归口单位:  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
执行单位:  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

主管部门:  工业和信息化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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